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我校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当前,我校已进入“十三五”开局之年,这是启动学校发展第二阶段第三步改革建设发展的关键一年。5月7日,我校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同时进行干部集中培训。通过会议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学校“十三五”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医科大学的办学目标,建设好维护好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这是校党委书记李明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会议主题。围绕这个主题,李明书记要求广大干部、党员必须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决心绝不让违纪违规问题出现在自己所管辖的职责范围工作中;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这四条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在工作和做人做事中坚守规矩;必须清醒认识廉政建设职责所在,不折不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李明书记呼吁广大干部、党员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学校各项内部管理,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上下同心,不断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建设廉洁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会上,副校长管仲军传达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校纪委书记侯瑾作纪委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对2016年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并对责任进行细化,会上,全体校领导签署了首都医科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承诺书;校党委书记同学院负责人代表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分管校领导同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化广大干部、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认识,强化共保廉政安全的共识和共同意志,更加有效地推进和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日下午,全体校领导、校管干部集中自学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等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材料,并进行了严格的党风廉政知识考试,考试范围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中央八项规定和北京市改进工作作风十五条意见、师德建设红七条和财务80条红线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
  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我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这次会议和培训之后,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将切实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学校“十三五”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我校全体校管及以上领导干部,学校党委委员、学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委员,全体党支部书记,全体学系主任,全体正教授,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学校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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