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探析

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探析

朱 怡 蔡 娟

       开展分类分层次反腐倡廉教育,就是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研究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共性和差异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教育的不同侧重点,采取更易为教育对象所接受的方法,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地施行教育。对一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以职业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仆意识和权力观教育以及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等内容为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要突出行政责任感、政治责任感、法律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教育;对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和高级干部,则要突出系统的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在其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防线。

        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基本原则

  开展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教育需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在教育对象上要注意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其拒腐防变能力的强弱,影响甚至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同时,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面貌、政治倾向和日常行为具有极大的辐射作用,他们能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此外,党员领导干部在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承担着领导责任,他们对反腐倡廉的认识和态度、反腐倡廉的热情和力度,直接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进展和深度。因此,把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点,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抵制腐败,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与此同时,也不可忽视对一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对一般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从政道德和党纪条规、国家法律和法规教育。对公职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他们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之成为文明的人,高尚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是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过去较长时间里,我们的反腐倡廉教育缺乏层次性。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混淆起来,把应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的教育活动搞成了全员教育,表面上颇具声势,实则冲淡了重点。忽视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重点教育,使理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在实际中却充当了教育者。反腐倡廉教育有时还忽视差异性。有些单位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没有针对干部职工不同的岗位、职责、年龄、经历、思想特点等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无法做到因需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其感化力、渗透力较弱。还有的反腐倡廉教育容易流于表面。比如,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的时候,正面典型比较少,特别是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少,无法形成强大的牵引力和示范作用;反面典型虽多,但对身边典型剖析不够,或反面典型与自身实际或现实生活相距甚远,即所谓的“典型事例不典型”。如果对一个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时,选用一个部级干部作反面典型,被教育者只会感觉离自己十分遥远,“想如此腐败也没有客观条件”,往往在嬉笑、揶揄中听听故事而已,其震撼、警示作用极其有限。

       三是教育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原则。在形式上,要对教育对象划分不同的层次,如党政机关层次、重要领导层次、党员干部层次、重点岗位层次、普通党员层次、一般公职人员层次,据此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围绕如何用自身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如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双重监督教育。在一般干部中,重点进行慎重对待自己所处的岗位,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教育。干部上岗任职前,开展党风廉政基础教育;干部在履职一段时间后,及时进行任中审计,开展廉政勤政诫勉教育;干部退休前,进行拒腐保廉晚节教育;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岗前培训,要进行廉政知识基础教育。在内容上,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对象进行丰富和深化。一方面,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脉搏,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既要面向未来讲通“大道理”,又要立足现实讲透“小道理”。另一方面,要强化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现代科技等众多学科的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素质。

  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实施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实施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教育,要把握一些具体要求,总的来说,就是要齐抓共管,科学规范,严格落实。

       齐抓共管,凸显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性。加强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必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的“大宣教”工作格局。要着重抓好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同时也要不断扩大反腐倡廉“大宣教”的覆盖面,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普通党员干部,延伸到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延伸到社区、街道、厂矿、校园和乡镇,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荣廉耻贪的良好氛围。

        科学规范,凸显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一是对如何开展分类分层次教育进行规范。例如,对相同类型、相同层次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可以通过办培训班、听专题报告等形式,将同一职级或同一类别、系统的干部集中起来,根据相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运用相同职级、相同类别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例开展教育,分析在相似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中犯错误的原因,以达到警示、防范的效果。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就要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层面提出贴近实际的不同要求,注意教育的不同侧重点,采取更易于为教育对象所接受的方法。二是要对分类分层次教育方法进行规范。要明确应提高素质的对象及提高素质的内容,分期分批办班集训或定期上课。要根据教育对象的职业分类,根据其所在行业、岗位应具备的素质,组织培训。还要有针对性地选送一批党员干部到党校或有关高校学习深造,增强其反腐倡廉的理论基础。
  

      严格落实,凸显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要提高教育者的自身水平,这是落实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关键。教育者不仅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素养,还要不断提高教育水平。要能根据教育对象,选择适当的教育内容,采用生动的教育方法,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要对教育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分层,这是落实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基础。例如,南通市在实施公安交巡警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时,根据交巡民(辅)警在工作岗位、业务分工、思想认识和行为实践上存在的差异,将教育对象分为领导干部、普通民警、辅警三大层面,实施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在领导干部层,主要开展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教育;在普通民警层,开展遵守法纪法规,爱岗敬业、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教育;在辅警层,开展廉洁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树立敬廉崇洁、诚信守法意识。要丰富分类分层次教育的载体,这是落实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保障。要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传统的标语、报刊、宣传栏、图片展、征文、演讲报告会、电教片、廉政文艺演出等文化资源组织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积极创设廉政网络教育、开设廉政视频专栏,开辟廉政教育的新阵地,保障反腐倡廉分类分层次教育的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

                                                                                                                                来源《中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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